有关我的高一作文汇编六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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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,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,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,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,切忌东拉西扯,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。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
有关我的高一作文汇编六篇

我的高一作文 篇1

高尔基说过: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

从小,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,我特别喜欢看书,尤其是童话故事书,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,我最喜欢的是《一千零一夜》这本书。

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,又名《天方夜潭》。

这件作品讲述了,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,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。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,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,所以将其杀死!此后,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,然后在公鸡啼鸣时,将其杀害,不可间断,以示报复。因此,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。

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,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。她不顾父亲的阻拦、妹妹的劝告,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。

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,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,每夜讲到最精彩处,天刚好亮了。于是她说“如果国王开恩,让我再活一天,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!”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,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!

就这样,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,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,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,再次发了誓。

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,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,下旨不再娶妻,与安卓鲁白头偕老!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,编写成了《一千零一夜》。因其内容丰富,规模宏大,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“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。”

“阿索的红裙子、驼背的故事、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、懂鸟语的仆人……”这些故事都出自于《一千零一夜》,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:勇敢、机智、敢于冒险、热爱生活!

而且《一千零一夜》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,故事情节生动,引人入胜,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,来教育人们!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,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。

一本喜爱的书,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;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!

我的高一作文 篇2

从小到大,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、电视剧并不多,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,一是《西游记》,一是《烈火中永生》。喜欢《西游记》,无非是为了消遣,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;而对《烈火中永生》的喜爱,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。

《烈火中永生》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。第一次看时,我大概不到十岁。当时并不懂得“革命”、“牺牲”等等词汇的意义,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。从那时到现在,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。

第二次看《烈火中永生》时,我多少成熟些了,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,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。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,《烈火中永生》是我最喜欢的一个。

在影片开始不久,有一个情节,是江姐见到孙明霞。她微笑着问:“明霞,生我的气了吧?”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,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,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(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?)。但那种亲切的微笑、亲切的话语,一下就把她朴素、和蔼、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。

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,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:淅淅沥沥的阴雨、三三两两的农民、高高耸立的城门,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,这一切安排,直接营造了“路上行人欲断魂”的氛围。

在江姐的性格中,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、考验,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、泰然自若。这一点在审讯、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。

审讯那一场,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“上级的姓名、住址我知道,下级的姓名、住址我也知道……”这一段话,听起来庄重无畏。在这时可以感到,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、身强体壮的特务,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,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。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,女英雄毫不屈服,让我肃然起敬。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:徐鹏飞说了一段话,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,留下个小孩谁来带?再过个三年五载,孩子长大了,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。这时,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,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。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、好母亲对丈夫、儿子深深的爱。

牺牲的那一场,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。《国际歌》音乐响起,悲壮!震撼!江姐换上旗袍,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,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,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“风萧萧兮易水寒”的悲壮,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!

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,和解放军拥抱、握手的场面,我有些辛酸。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,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。

最后一次看《烈火中永生》是在20xx年7月5日,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。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,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,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。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,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,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。在我的生活、学习里,毫无疑问,《烈火中永生》给了我很大的帮助。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。

遗憾的是,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《烈火中永生》,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。

我的高一作文 篇3

我时常在想,十年后的我会是什么样子呢?

未来的时光总是不可预知的,而我们对于未来是活在过去的人,在手指间流淌的过去的时光也已经成为过去。

未来的每一刻都是存在的“意外”,但我却想让这十年来的快一些,十年后的我28岁,青春也已快从身边溜走,也许那时候我也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,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,而不是像如今的人们一样与最初的梦想背道而驰,生活也会按部就班的进行着,每天准时上下班或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,晚上回到家之后与老妈一块做美味可口的饭菜,然后一家三口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十年前的我心怀梦想,考上一所好大学,让父母过上舒适的生活,想成为家里的骄傲,我相信十年后的我一定会做到这些,尽管那时候会为生活奔波,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,但那都是我真正想要的,也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。

十年后的我,大概不会成为剩女吧,也许会有一个很会照顾我的男朋友,宠溺我的爸爸一定会观察与考验他很久吧,我们会互相见过父母,然后一块为将来的家奋斗,我们会平时煲煲电话粥来打发牵挂对方的时光,在周末像很多情侣一样约会,吃饭,看电影,晚上会送我回家,然后上楼坐坐与爸爸一起喝茶聊天。也许我们很快就会结婚,举办一个独一无二的'婚礼,我会挽着爸爸的胳膊走向他,然后爸爸会郑重地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并祝福我们,还有在旁边为舍不得我而哭泣的老妈,我也一定会哭。那情景,真的不敢细想,只等十年后逐一去实现。都说人会很早就见到自己的另一半,只是,我现在见过他了吗?

十年后的我,身边也会有朋友,不需要很多,三五好友,哪个都值得交心,不定期的联系,而那些十多年前的朋友一定会在其中吧,毕竟我们说好要一直做好朋友,一万年不许变的,我们会时不时的聚在一起回忆十年前的自己,然后毫不留面子的嘲笑那时候对方,谈论老师们平时的口头禅,谁是哪个老师的课代表,身边的朋友的八卦,谁的外号叫什么,那时候的自己暗恋着谁,想气这些我们一定会笑的肚子疼吧。我也会在失意的时候找他们,会去街边的小饭店向他们吐露心事,他们不会怎样的安慰我,只一个劲的责备我为什么让自己那么累,然后默默的为我擦去眼角的泪水,喝的酩酊大醉后,闺蜜会叫我去她们家留宿,打电话给爸妈叫他们不用担心我,人生得此群知己,夫复何求?

十年后的我,一定也会如现在的我一样没事会写写日记,记录自己的生活,也会拆开十年前的日记重新回到十几年前的自己,再次在脑海回忆那些有些发黄的纸上的喜悦与感伤,会在夜晚寂静无人时弹奏一样乐器来消遣内心的孤寂,那时候喜怒不形于色,逐渐领悟许多道理,只求岁月静好,现世安稳。

十年过后在无此十年,珍惜现在的生活,便是最好的纪念。

我的高一作文 篇4

望着镜子里的我:鹅蛋脸,双眼皮,丹凤眼,浓眉毛,小嘴巴,在我平凡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活泼的心。

我拥有一颗好奇的心,听说蝌蚪最终会变成青蛙,我便去外面的池塘里捉,把它们养在我的盆子里,每天都会去向他们问安,也看他们在我的盆子里有什么变化,没过几天我就发现蝌蚪中有的长出了后腿,我万分欣喜的同时,也感到奇怪青蛙不是有四条腿吗?怎么蝌蚪只长出了两条腿?难道蝌蚪不会变成青蛙?我带着疑问去问爷爷,爷爷却笑而不语,只说“在看几天吧。”这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,我决定一定要把这事弄清楚。又过了几天蝌蚪又长出了前腿,又过了几天蝌蚪的尾巴也不见了,在然后蝌蚪就真的变成了青蛙,我也把他们放生了。

除了有好奇心之外我也非常好动,只要一下课我就会和朋友们去走廊里玩,或者从四楼走到一楼,再从一楼走回四楼,或者去找同学聊天,总之只要一下课你就无法在座位上找到我,当然,中午的时候我也不会让自己闲下来的,一般我都会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操场散步,但是他们也不是总有时间,这时候我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去教室坐着,我会去帮同学们打扫教室,我想大概只有睡觉的时候才是安安静静的吧!

我非常热爱运动,我想这大概与我的好动有关吧!晨跑是我最爱做的事了,每天早上起来,呼吸着清新的空气,晨风轻轻地从我的脸颊扫过,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爬上天空,这难道不是一件乐事吗?除此之外我还喜欢打羽毛球,打排球,仰卧起坐……我之所以热爱运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,那就是我的梦想,我希望我以后可以成为一名医生,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,没有健康的身体当然不行啦!所以我一定要勤加锻炼,只有空想没有行动又怎么能使梦想成为现实呢?还要付出辛勤的努力和行动的汗水,有一份耕耘便会有一份收获,我相信将梦想付诸行动,有目标,有努力,有汗水,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,加油!加油!加油!

不过我还有一个缺点需要改正,就是性子急,听话总是听一半,还说风就是雨比如:那天我接到爸爸的电话爸爸说他回来了,叫我去帮他拿东西我高兴地撂下电话就冲出了门,出门却没有看到爸爸,我疑心爸爸还没到就又等了一会爸爸还是没出现,我又返回家里却发现爷爷奶奶已经在帮爸爸拿东西了,原来爸爸是从后门回来的,唉!我的急性子真让我烦心,所以我一定要改正我的坏习惯。

好了,这就是我,这个世上独一无二,这就是好奇,好动,性子急的我,希望可以和你们做朋友。

我的高一作文 篇5

在我出生的第一天,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,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,但我还记得很清楚。

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,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:“哈哈!这下好了,你肯定生一个儿子,哈哈哈哈!我告诉你:“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,我啊……就……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!怎么样啊?哈哈哈!”“老公,别说了,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!儿子多好啊!哈哈!”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妈妈生了个女孩,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,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,可妈妈依然疼爱我。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。可是我没有想到,爷爷走了,奶奶也走了,外婆走了,外公也走了。只剩下爸爸妈妈了。

也许,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,这样,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,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。可是,这是不可能的。

在某一天,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,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,让别人带养我。我惊呆了,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,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。可是有一天,我真的回到了从前,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

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,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,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,我靠在一个角落里,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。等我一睁眼后,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。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,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。我揉了揉眼睛,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。可我的感觉告诉我,这是真的。这是,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,我大喊着:“救命啊!救命啊!你要带我到哪去啊?救命啊!”这时,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,我一看,好壮观的实验室啊!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,对我说:“你是不是燕燕啊?”我急忙说道:“对不起,我没有名字。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。”“哦!这样啊!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!”“啊?那……那好吧!”于是,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。“燕燕啊!”老爷爷说,“怎么了?”我回答道。“既然你第一次来,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!”“真的吗?那我要……”我左思右想,到底许什么愿望吗?啊!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?好!就许这个愿望!

我决定了!“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!”“什么?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?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?”“不要!我只要变成男生,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,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,让家人不要离开。求求你,完成这个愿望吧!拜托啦!”“好的,请闭上眼睛吧!”我急忙闭上眼睛,当我睁开时,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,过了一会儿,我出生了,当然是一个小男孩。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,外公外婆、爷爷奶奶也没有走。

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!

我的高一作文 篇6

提起故乡的路,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!

总喜欢我一个人,在每个季节时黄昏,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。用“一览众山小”的感觉,去品味乡路的清纯,去感受乡路的神韵……

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,那种纯天然。每当开春之际,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,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,开始了新的生命,你看!小草的绿,百花的艳,农民的忙!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。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,睡得那么沉,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:到春天了,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,但我不忍心去“喊醒”它,于是问风,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。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,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。小草又对我说,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,从它身上压过去,而惊醒它的美梦,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,小鸟的啼叫声,那也是静静的,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。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。哦!我的乡路,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,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,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,勾心斗角。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,真是好雅兴。

乡路放纵的一种长,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。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,它们有多长。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:地下本来就没有路,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。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。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,无处不在,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,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,长的无边无际。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,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……

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“乡路”勾引了年轻人的心,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,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,求学,走出大山,感受世界。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。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,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……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,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,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……

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,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“乡路”上……

哎!我故乡的路啊!